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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校内选拔赛实施方案

时间:2019-03-08浏览:2428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力军,助推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根据《关于举办2019年长江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校内选拔赛,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大赛分委会、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团队。

分委会主任:汪时机  王正平  孙华银

项目负责人:孙巧悦

指导教师团队:彭甜媛、陈乔、刘晓媛、班导师+专业教师

分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崇信楼209室;项目负责人负责大赛的报名、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各项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崇信楼201207室;指导教师团队负责参赛项目的指导工作。

三、参赛对象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及已毕业学生。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是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独立赛道,参赛项目须提前组织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学校对接的扶贫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实质性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五、参赛对象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并支持跨学院(部门)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五、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各组别要求详见文件《关于举办2019年长江师范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项目来源

(一)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策划或经营的项目;

(二)参加往届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赛事未获得金奖和银奖的项目;

(三)已批准立项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教师拟转化的科研成果。

七、实施步骤

(一)大赛启动: 34~322

1)制定实施方案:34

2)班级宣传动员:35~312

(二)大赛报名及打造参赛项目:313~318

1)项目指导老师与参赛小组成员积极挖掘、培育和打造参赛项目,并及时在线上线下同时报名。原则上每个班级参赛项目不得少于两项。

2)线上报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严格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应的图片、视频、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3)线下报名:各参赛团队将纸质及电子文档报名表、竞赛相关材料(照片、视频、项目计划书(Pdfword格式)等交崇信楼201唐苾涵同学。递交纸质参赛材料时须同时上交相应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发送到创新发展部邮箱cx-fz@qq.com

(三)项目初赛:319~321

1)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审核通过的参赛项目进行项目评比,遴选出8个以上优秀项目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复赛。

2)项目评选成绩构成:创新性成绩占比40%;参赛团队(人员专业背景、分工等)占比20%;商业前景占比20%,带动就业占比10%,现场表现占比10%

(四)包装打造:322~324

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指导教师及项目导师等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包装提升遴选出的优秀项目,积极筹备校级比赛。

(五)校级决赛:325~331

学校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决赛项目的计划书进行第一轮评审,择优选拔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

现场决赛包括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项目互换互评等环节,决出金银铜奖和拟报送参加重庆市决赛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奖励办法:按《长江师范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学业成绩优秀及技能竞赛的奖励办法(试行)》中的校级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九、大赛分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建立土建学院第五届“互联网+QQ:881527140,请所有班导师、项目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巧悦土建学院创新发展部唐苾涵

话:15213683887(孙巧悦);13635343157唐苾涵

E-Mmailcx-fz@qq.com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934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汇总表.xlsx


附件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计划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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