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本院土木工程专业设置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两个方向。
2.从学生入学第三年起学院按照专业设置方向重新分班实施教学。
二、实施办法
1.学院根据就业前景和实际情况确定该年级专业设置方向及各专业方向的人数,按比例划分到该年级新生入校时的各自然班内(保留整数)。
2.学院根据两学年学生必修课首次考试成绩总分进行排序,各班级学生依据本班排序顺序依次志愿选读专业方向。
3.班级间若出现学生志愿兑换专业方向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学院统筹协调安排。
三、适用对象
1.本办法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统招本科生。
2.从2013级学生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