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次数:2644

为使本院教学工作更加正规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本院教学计划由学院领导严格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后制定,并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如需调整,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执行。

二、院内调课,必须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报教务处批准,并在教学月报表中记载;学院之间调课,必须先由要求调课的学院与有关学院协商确定后,再报教务处审批,任何个人均无权私自调课。

三、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讲课,认真批改作业和认真辅导。严格按院上核定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进行教学,严禁无教案上课与个人擅自增减授课时数。

四、教师必须持普通话过级证上岗,必须用普通话、规范字进行教学活动。

五、教师必须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媒体、网络、投影仪、幻灯机),根据课程性质,进行多媒体教学。

六、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严格请假手续,经主管院领导批准方能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和教学事故处理。

七、各课程的考核可采取笔试与口试、闭卷与开卷、论文与操作等多种形式,但必须严格考核纪律,杜绝出复习题、指重点、划范围、不负责任的命题等不良现象发生。

八、学期总评成绩必须是平时成绩(课堂提问、作业、笔记、实验操作、章节考察等)与期未考核成绩之和组成。具体比例根据学校要求和课程性质确定。

九、教师的本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电子文档)和上期教学业务档案卡(一式二份),必须在开学两周内交学院办公室,并由学院办公室分别上交教务处和人事处归档。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其后果自负。

十、对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并将每月的考勤情况在本月末上报人事处(考勤包括授课和辅导时数,病事假、公假、上课迟到和提前下课)。

十一、加强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积极配合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本院教学工作的监督,除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听课时数外,教师之间必须相互听课。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的自我检查,广泛征求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对教学认真负责,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要及时加以表扬鼓励,并整理典型材料报教务处归档,作为以后评选优秀教师的依据,对少数教学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的教师,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将情况及时报教务处。

十二、积极配合教务处对本院教学情况随时检查,一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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