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规范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次数:4190

为稳定教学秩序, 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学院教师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品德素养

1.教师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并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2.爱岗敬业,认真学习钻研教育科学理论,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力求使自己的知识不断充实、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师要加强自身品德修养,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起表率作用。

4.教师要结合学科的特点,充分利用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育人因素,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态度和方法,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

5.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教师任课资格认定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教师任课资格,按照《长江师范学院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管理办法》认定。  

三、教学过程

1.备课

1)教师备课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深入钻研教材,处理好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根据学生情况,注重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设计并撰写教案。

2)在备课时,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需要,认真准备好与课程教学有关的教学媒体,并积极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活动。

3)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校校历,于开学第一周内填写好《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式四份),交教研室审核。学院批准后,一份交教研室备存,一份交学院备存,一份自己保存,一份由学院秘书在开学第二周内统一交教务处备案。

2.授课

1)课堂讲授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向学生系统地教授该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加强知识形成过程的教学,努力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全面培养学生能力。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反映学科发展的动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教师应努力提高教学水平,课堂讲授应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着重训练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给学生留有独立思考的余地,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鼓励创新。注重增加课堂教学信息的数量,提高信息质量,避免满堂灌或照本宣科。

3)教师应注意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经验,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4)要结合学科特点,在学科内容和教学各个环节中不断探讨、总结专业教学与全面育人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法。

5)教师根据教学要求布置作业,指定自学内容和参考书目,并可将其纳入考核范围,有计划地进行检查。

6)教师授课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表达应清晰流畅,板书要设计合理,文字书写规范。

3.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

1)教师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好辅导答疑的工作。辅导答疑活动至少每两周一次,形式可灵活多样。课外辅导应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

2)任课教师布置作业, 每学期必修课、限选课至少三次。教师批改作业(含实验报告)要认真、仔细、及时、保证质量, 批改完后要进行讲评,并应督促学生订正,还要做好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记载。

4.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思想教育的重要环节。

1)指导实验课

教师要调动学生探究、验证知识的主动性、积极性。

实验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准备,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的有关规定,教师在实验进行中要加强指导,不得随意离开实验现场,以便及时指导和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

2)指导实习

实习包括生产实习、教育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各类实习活动。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教师不仅要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同时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生活管理、纪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研方法训练的重要环节。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学校要求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各学科的任课教师要把提高学生科研能力渗透到整个教学过程之中,平时应加强对学生科研素质的培养。

5.考核

按《长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

1.课程建设是教学基础建设,是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它包括教学大纲制定和修订、教材编写、题库建设及实践教学工作等。教师应根据本课程特点和要求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工作,服从校、院关于课程建设的规划和改革的新要求,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参加大纲的修订工作。

2.根据我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与研究,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教师每三年至少须撰写并公开发表一篇教研论文。

五、教学纪律

1.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能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不得擅自停课、调课,私自请他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学院教学领导提出,经批准可调停课。教师进入课堂,必须关闭所有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

2.教师上课时应服饰整洁,仪表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严禁吸烟。

3.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索取或收受礼品或现金,不得对学生挟嫌报复。

4.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题,不能随便调整学生的考核成绩或总评成绩,学生的考核成绩要按时上交。

六、奖惩

1.奖励

为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2.教学事故处理

教学事故的鉴定与处理,按《长江师范学院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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