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征订办法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次数:2840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必须选择符合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紧贴课程大纲的教材;

2.原则上优先选用本院教师主编的、质量较好公开出版教材。

3.教材选择顺序:国家级(含教育部)奖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与规划教材;获部省级奖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及著名高校系列教材等。

4.在教材选用过程中,要坚持适用价廉的原则。

5.同学时、同大纲的课程应选用相同的教材。

6.各教研室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确定课程教材。

二、教材征订程序

1.根据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系主任确定课程任课教师。

2.任课老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推荐课程教材,必须提供完整的教材信息,并由任课老师用签字笔签字确定。

3.若多个教师上同一门的情况,任课老师在教材选用问题上有观点不一致,由系主任召开教研室会议确定。

4.系主任更改相应的教材征订信息,需经过任课老师同意,并有主管副院长确认。

5.若任课教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供教材信息,可由系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合的教材。

6.系主任将完整的教材征订表交由主管副院长签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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