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0-27浏览次数:3590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汪时机、王正平

副组长:孙华银

成  员: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专业系主任、高级职称教师。

(二)答辩委员会

主任:孙华银

成员:院长、系主任、答辩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践教学中心,孙合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教学系主任、办公室主任、毕业班辅导员、教学秘书等组成。


二、管理模式

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管理,学院协调完成。系统管理员和指导教师登陆“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师生双选、过程管理、评阅、答辩、推优等各环节的工作,实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云端无纸质化过程管理

三、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在校外实习基地或其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实行双导师制。原则上每个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10人。

2021届毕业生456人,安排指导教师26人,不足部分由领导小组统筹、系主任协助落实聘请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实施方案,确定推进计划,提出工作要求,统一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负责督促工作进程,监督工作环节,检查工作质量。

3.负责研究确定答辩小组名单。

4.负责研究确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老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 负责起草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文件。

2. 负责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

3. 负责组织学生开题和结题答辩。

4. 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线上线下工作。

5. 对接教务处督促各系主任按照毕业设计的时间进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6. 协调学院资源协助系主任落实毕业设计各环节的具体任务。

7. 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标准、答辩评分标准、答辩操作流程及工作要求。

8. 负责向教务处提交整个毕业设计阶段的各级各类资料(含各类表格)。

(三)答辩委员会职责

1. 负责协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指导答辩小组开展工作。

2. 负责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进行评定,对各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进行审核,形成答辩委员会意见。

3. 负责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4. 负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总结。

(四)系统管理员职责

1. 履行“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中教学秘书职责。

(五)教学系主任职责

1. 负责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征集、课题确定,落实指导教师。

2. 负责组织学生选题并汇总选题统计表提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管理指导教师(含校外教师)进行毕业设计指导。

3. 负责检查进度、质量和纪律,督查指导教师工作落实情况。

4. 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评阅及答辩。

5. 负责向教学秘书提交完整准确的本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统计表)。

6. 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专项工作总结和论文质量分析表。

(六)指导教师职责

1. 负责拟定选题方向和选题题目。

2. 负责对课题方向、设计方法、操作方案等进行指导。

3. 负责督促进度、检查质量(含系统论文查重工作),公开指导、答疑的时间和地点,填写指导过程记录表,对毕业设计(论文)操作程序和规范性负责。

4. 负责认真审查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内容及格式规范)、答辩资格,及时向系主任报告倾向性问题。

5. 负责登陆“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实施、答辩、验收各环节的工作。

6. 负责向系主任提交完整准确的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统计表)。

7. 负责每周至少进行两次面对面指导,并翔实记录指导过程,原则上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并视作调课记载,且事先安排他人接替指导工作。

8.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如有学生一周联系不上,指导老师需及时与学生辅导员联系并向院里汇报,学生再不报到,其毕业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9. 校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毕业设计过程的专业指导,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开题、答辩到成果提交整个过程的督促及各项文档材料的规范。

10. 经市教委和学校组织的重复率抽检不合格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应承担相应责任,计算教学工作量时要扣去重复率不合格学生的指导量。

(七)评阅教师职责

1. 审核论文是否完成了毕业设计指导书和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叙述是否准确、合理,格式是否符合学校的规范要求。

2. 撰写论文评语,明确给出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结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或以上者,论文不能通过评阅:

1) 抄袭他人论文或请他人代替完成,或论文质量严重不合格。

2)没有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且无正当原因。

3)论文格式严重不规范。

(八)教学办公室职责。

1. 负责“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里教师账号创建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实践教学中心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实施、答辩、验收各环节的工作。

2. 负责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录。

(九)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 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2. 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实验耗材采购等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工作启动

1. 20201020日前,调研、论证、审议《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

2.20201023日前,部署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系主任落实本专业指导教师。

3.2020111日前,组织完成课题录入、命题审查,生成选题库

4.20201125日前,通过毕设系统完成学生选题(师生双向选择)及选题汇总。

(二)任务下达

20201210日前,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给每个学生,系主任审查课题内容与深度是否满足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同时系统管理员和指导教师登陆“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该时段的线上工作。

(三)开题答辩

1. 任务书下达之日至2021120日前,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完成开题答辩审核。

2. 202136~7日确定开题答辩老师和组长,组织本系分组实施开题答辩,未通过学生最迟在313日前完成二次答辩工作。开题通过的学生根据任务书和工作计划,开始课题的研究

(四)指导与答辩

1.指导及督促检查:2021120~2021425日。

其中:中期检查时间为202141~6日。指导教师将中期检查结果提交教学系,并对进度滞后的学生列表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成果评阅审核及提交成绩:202151~510日。

202151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并交指导教师预审;202155日前完成“查重”检测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系主任在系统内分配本系评阅老师,并组织成绩评阅,2021510日前各评阅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线上评阅(盲评)。

3.答辩分组及成果答辩:2021515~518日。

系主任确定本系毕业成果答辩小组教师名单和答辩组长,组织本系分组实施毕业成果答辩工作。其中:515~16日进行答辩分组工作;517~18日组织第一轮成果答辩;第一轮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于522日前完成修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完成评阅,提交答辩小组安排第二次答辩,答辩时间524日,如果还未答辩通过则延迟毕业。

4. 推优答辩:2021524

结合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以及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推荐情况,进行院内优秀毕业论文公开答辩,择优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五)资料归档

1. 2021528日之前,实践中心、辅导员和指导教师督促学生上传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最终稿。

2. 202162日之前,系主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评定分别提交给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秘书负责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2021610日之前,各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提交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21630日之前,答辩委员会、教学系完善信息统计表、专项工作总结等资料,并将毕业设计(论文)信息统计表、质量分析和专项工作总结资料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教师将毕业设计(论文)全套资料提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整个学院工作总结并汇总提交教务处,并将院内存档资料完善好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存档。

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组合 1








组合 192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每学年秋季学期初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实践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专业系主任、高级职称教师组成。

(二)确定指导教师及出题

每学年秋季学期初由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确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人选。毕业设计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或学生自选,要保证毕业设计课题数量大于本科生人数,并且各系集体审核后确定为该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学生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设计的,课题由实习单位的指导老提出或学生自选。自选课题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提出的课题须经过系主任审核,报学院备案后方可执行。

毕业设计课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内容,对所学知识进行综合运用。

1. 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题目应当具有实用性的特点。鼓励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去发现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设计课题。

2. 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毕业设计时间安排出发,既考虑课题的综合性,又要在份量和要求上适当,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3.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同意,院毕业设计办公室报教务处备案(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指导教师更改毕业设计题目申请表见附件)。

(三)选题开题工作

选题工作应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保证每个学生选定一个课题。选题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将选题汇总、报送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课题选定后,由指导教师撰写毕业设计任务书。

1. 指导教师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时发给学生。任务书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来源、应完成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成果形式、进度计划等。

2.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书,在查阅相关资料后遵照教师要求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院根据毕业设计的时间进度安排组织开题报告会。

3. 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由各系组织重新开题。

(四)毕业设计过程检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质量,使其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和系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过程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检查,配合教务处、督导组不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前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准备情况,设计安排是否合理。

2. 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各教研室应有书面检查纪录,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要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况。

3. 后期:检查答辩的准备工作,根据开题报告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实验数据及软、硬件等成果进行验收。

(五)评阅及答辩资格审查

1. 指导教师评阅: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完成后,学生应在毕业答辩前5天将毕业设计(论文)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等做出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题目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 在完成毕业设计过程中是否有创新性思考,研究方法和手段、计算机及外文应用能力是否得到锻炼。

3)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怎样。

4)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规范化程度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规定要求。

2. 评阅教师评阅:答辩委员会指定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评阅人用)》,主要应针对选题方向、研究思路、设计能力、设计内容及与开题报告的符合度等方面做出评价,写出具体评阅意见,并提出论文的不足和改进意见。对于评阅不合格的设计或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设计或论文做出修改后,方可再次提交答辩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并由学生所的系主任填报取消本科生毕业答辩资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和系各留一份,提交学院一份。

1)累计缺席时间超过做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的15天以上。

2)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3)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为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

4)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不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

5)论文抽检重复率不合格的。

6)指导教师认定不符合答辩要求的。

(六)组织答辩

1. 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系组织的答辩工作。答辩前,各系主任负责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2. 答辩前,成立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在答辩前张榜公布,各答辩小组同时公布答辩时间、地点。

3. 答辩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3-5名,秘书1名。答辩委员会委员以专职教师为主,委员应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也可聘请校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下设的答辩小组,每组3-5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

4.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汇报时间一般为510分钟,答辩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1015分钟。自述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背景、主要内容、结论及改进意见等。

5. 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时,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可以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6. 答辩小组在答辩完毕后,给出答辩评语及答辩成绩。

(七)评定成绩

1. 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后,方可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学分。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记;优秀一般不超过15%。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评分三部分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为30%、30%、40%。

3. 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各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进行审定,按要求评定总成绩,并依据学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评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上报教务处。

4. 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同一专业指导性比例为: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30%,鼓励狠抓不及格。

各档次成绩须按下列基本标准评定:

优秀(85分及以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良好。能全面、认真、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内容。毕业设计(论文)中反映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正确,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论据充分,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文字书写工整,语言流畅。设计的产品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有推广应用的价值。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正确,表述流畅。

良好(7584分):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内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正确论证合理,有一定的见解。文字书写规范。设计产品能够实现各项功能,设计的结构或技术路线合理。答辩时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及格(6074分):毕业设计(论文)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反映的概念基本正确,论证一般,没有较大原则性错误。文字书写清楚,产品功能基本实现,设计结构或技术路线有待完善,答辩时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不及格(60分以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经审查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为抄袭者。

2)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毕业设计(论文)中基本理论、基本概念有原则性错误。

4)技术路线或设计结构工艺有明显缺陷。

5)答辩时回答问题基本概念不清,回答问题有明显错误。

6)大量抄袭拷贝复印他人成果,情形恶劣者。

(八)总结归档

1. 工作总结

为了客观地反映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情况,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应从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情况、指导情况、总体水平反映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认真做好书面总结。

1)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系主任将毕业设计(论文)汇总、整理后连同工作总结上交给毕业设计办公室处存档。

2)答辩结束后3天内,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评定后,毕业设计办公室向教务处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工作总结。

2. 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毕业设计办公室应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要求,督促相关人员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记录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评阅人用、答辩委员会用、总成绩)、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等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并将毕业设计(论文)信息统计表和质量分析报教务处存档。由系主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整理,上报学院教学秘书处归档,保存期为五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长期保存。

1)小组答辩结束后1周之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做好补遗工作,并将完善后的电子版资料备份留存并提交系主任。

2)各指导教师严格要求学生按照毕业设计材料清单清点正好指导学生的所有材料。

3)答辩后1周之内,各指导教师将毕业生答辩资料档案袋交给系主任,由系主任检查后交教学秘书处,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拒绝接收,由指导教师本人负责完善后再接收,留专门文件柜存档。

八、学生纪律要求

全体师生都要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为此,对纪律方面作如下要求:

(一)学生因就业需求,需要学生上交已与就业单位签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正式劳动合同、并认真签好《毕业生校企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审批表》,包括用人单位接收函、现场指导老师、辅导员签字、学院指导教师签字等,经过学院领导批准后允许学生到企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但其管理工作应由校内指导教师与就业单位协商解决好。

(二)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要严格考勤制度,不得擅自离校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累计三次取消答辩资格)

(三)确有特殊情况,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请病事假,假期不得超过四天。采用书面请假的办法,先向指导老师请假,同意后再向辅导员请假,最后由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回校后按程序销假。

(四)考研复试可以请假,但不得超过四天。

(五)进行毕业设计期间,学生每天按照毕业设计指导安排表的时间,必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工作。由学院委派的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教师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考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及督导教师,主动打扫教室卫生,保持良好的毕业设计(论文)环境。

(六)为了兼顾就业工作,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鼓励同学参加就业面试,但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最多累计不能超过全过程4天。否则,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得毕业。

(七)教室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播放音乐等不良行为。保护好教室财产安全,做到出门关灯,锁好门窗。

(八)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及电子版,在校外作课程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每周把论文或者计算书发到指导教师的邮箱中,名称必须注明学号、名字、题目、第几稿。

(九)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原则上到用人单位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在校做设计的时间应在一个月以上。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或以上者,将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

1. 不认真按照指导教师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节严重;

2. 抄袭他人的成果和论文,或请他人代替完成;

3. 没有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且无正当原因;

4. 没有按时提交论文或论文格式严重不规范;

5. 指导教师、评阅人审核没有达到答辩要求;

6. 累计旷课5天(含5天)或请假15天(含15天)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及格论处。

九、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答辩评分标准和相关工作流程。

2.严格课题审核程序,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须经系主任、分管院长、领导小组依次审核,审核通过的题目方可进入选题库。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数量必须大于本专业毕业生人数。

4. 课题范围和深度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学生实际情况、指导教师优势与特长等因素,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5.课题须体现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个性化、难易度及新课题的比例;结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扩大校外专家参与指导比例。

6.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同意,院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备案(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指导教师更改毕业设计题目申请表见附件)。

7.开题前,指导教师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后参加开题答辩会,学生陈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提问不少于3个。

8. 取消免修(替代)毕业设计(论文)。

9.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及指导教师的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工作,不能缺(旷)课;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

10.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期间,指导教师与所指导的毕业生每周至少面对面指导交流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11.双周五下午,指导教师将本周见面指导、考勤情况汇总报告系主任,政治辅导员负责联系督促缺勤学生。

12.严格中期检查,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内容达不到任务书要求的学生,系主任和辅导员逐个谈话,报告领导小组,直至推迟或取消答辩。                                  
附件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指导教师更改毕业设计题目申请表






20201020


附件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指导教师更改毕业设计题目申请表

学生

姓名

学 号

专 业

指导教师

原题目

现更改题目

更改

原由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主任意见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

领导

意见







                                         学院领导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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