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的提示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03浏览次数:2721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冬季来临,因气候干燥、用电量加大等原因,各类火灾诱发因素增多,较易发生火警、火情和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燃”,根据《长江师范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将今冬明春防火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宿舍区域防火

(一)学生宿舍防火要求

1.不准乱接、私拉电源。

2.不准乱扔烟头。

3.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5.不准在宿舍、走道焚烧杂物。

6.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

8.不准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器灶具、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9.做到人走关灯。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10.做到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

11.手机不要边充电边使用。

12.做到使用电器时,人走断电。

13.加强对寝室内的用电线路、用电插座、用电设备等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家属区域防火要求

1.按照《消防法》,根据《合同》开展好家属区、幼儿园的冬季防火的全面工作。

2.涉及我校的师生员工和家属、小孩等应做好配合工作;涉及校外人员住宿的房屋(产权已过户),金科物业主动与管辖区职能部门联系,有力推动冬季防火工作的开展。

3.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5.熏烤香肠、腊肉等食物时,应在划定的区域且要有专人进行

看管,做到人走火灭。

6.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触摸电器设备。

7.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8.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9.加强对住家内的用电线路、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部位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做好办公区域防火

请师生在办公室、教研室、档案室、图书室、教室和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学习或工作时,一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严禁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使用仪器设备前,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延伸插座等情况,使用完毕后注意复查,同时及时清除杂物和垃圾;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尤其要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规定;中途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不可断电实验仪器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实验过程中要留专人观察电源插头、接线、插排、设备运转等状态。长时间或不确定时间离开工作区域,应关闭用电设备,并完全切断电源。加强对办公场所内的用电线路、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场所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各楼、室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三、做好人员密集区域防火

请师生在食堂、超市、商铺和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不携带易燃易爆品;禁烟区不准吸烟,不随地丢弃烟头火种;各区域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并注意火灾安全逃生路线。

四、做好校园室外环境防火

校园植被较为丰富,冬季绿化地带有不少树林落叶、枯枝和枯草,请师生不要违章动火或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和用枯枝生火取暖等。

五、做好安全自查排查工作

防止火灾发生的关键,是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请学院各部门和学生宿管部干部要加大组织安全自查、排查、巡查力度,学生工作办老师要不定时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学生用电、用火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隐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共同做好今冬至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共同建设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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