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换生奖学金设置方案(试行)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2-10-14浏览次数:1935

长江师范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换生奖学金设置方案(试行

 

一、概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目标,加强中外合作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土木工程人才,并为打造中马智能建造产教合作平台加强国际人才流动,从中外合作办学班级中遴选优秀学生赴马来西亚理科大学等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为期半年(一个学期)的交换生项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交换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中外合作办学班交换生遴选工作。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中外合作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思想政治辅导员、教学秘书、中外合作办公室成员、中外合作办学班导师


三、遴选方法

学生自愿报名,交换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得分进行排名,依据排名先后确定遴选名单,有自愿放弃名额的根据名单排名依次递补。综合评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分=学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

说明:

(1)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 xi为待评学生入学以来成绩绩点,xmax为所有报名学生最高绩点

(2)面试成绩:学院交换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报名学生进行面试,通过面试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考查:英语水平、社团活动、竞赛获奖等情况。考核小组对面试学生进行打分,满分为 100 分。面试成绩计分如下表所示:



面试成绩计分表(百分制


编号项目满分打分点得分
1英语水平40

(1)四、六级考试成绩

(2)英语口语考试成绩

(3)面试成绩


2社团活动40

(1)担任班委或学生会职务

(2)负责组织特色项目情况

(3)其他协助学院教学及团学工作

(4)参加学校其他活动情况


3竞赛获奖20

(1)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2)其他获奖情况


总分



注:面试过程中,学生针对英语水平、社团活动、竞赛获奖等4个方面做自我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评定小组根据学生陈述和相应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根据综合排名遴选,考试无补考学生优先。


四、奖学金设置

根据遴选学生人数,设置交换生奖学金 10~20人次,交换生奖学金等级设置如下:

一等奖学金:0.8 万元,2~4 人次;

二等奖学金:0.5 万元,3~6 人次;

三等奖学金:0.3万元,5~10人次。

具体每届交换生奖学金设置人次,由交换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五、特殊条款

1.在校期间因违规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其报名资格。

2.存在考试作弊的学生,取消其报名资格。

3.存在遴选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不良影响因素的学生,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附则

本方案从即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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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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