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
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二、主要形式
主要形式是“两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课”、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和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内容充实的活动。
三、会议制度
1.党委委员会会议制度
(1)会议召开
1)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必要时可增加。
2)党委会议由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
3)党委会议需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4)党委会议每次召开的时间、日期和议题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由党务秘书提前1至2天通知与会人员。
5)党委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记录要注明缺席原因。
6)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请学院分管院长或相关系(专业)负责人列席参加。
7)党务秘书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起草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年末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
8)会议具体组织工作由党务秘书负责。
(2)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工作部署。
2)研究决定学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教育、安全稳定的重要措施及阶段性工作要点。
3)研究决定学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问题请示、重要情况汇报。
4)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下达的土建学院党委年度工作目标和保证重大决策的实施措施。
5)审批基层党支部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和党员发展工作。
6)研究制定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干部培养、教育、考核、监督、管理等重要举措。
7)研究落实学院纪检、工会、团委、职工代表大会、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需要党委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议题提出
1)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委委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提出,会议的议题应符合议事范围的规定。
2)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务秘书汇总后报书记审批。
(4)会议进行
1)党委会议应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临时提出的议题除紧急情况经书记批准外,一律不予讨论。
2)会议发言应紧密围绕议题,充分发扬民主精神,畅所欲言,集思广益。
3)对于一般性议题的决议,集中多数人意见形成;对于重大问题的决议,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宣布。如果对重要问题产生重大分歧,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按照多数意见决定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流意见后再进行表决。
4)党委委员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表决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等投票方式。
(5)会议纪律
1)准时参会。
2)如无特殊情况,会议期间不得处理其他公务,不接待来访、不接电话。
3)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正式对外公布前,与会人员严守机密,不得向其他人员透漏。
(6)会议落实
1)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议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委会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会决议相违背的言行。
2)党委会做出的决定需要组织实施的,由分管委员负责,有关党支部具体办理。
3)需以党委名义印发的党委会议通过的通知或决议,由相关部门起草,经党务秘书初审并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党委书记签发。
4)党委会议由党务秘书责记录、归档、保存、并负责督办落实。
2.“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学期召开1-2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2/3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推荐党员发展对象,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民主评议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4)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党支部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2)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研究后备干部的培养;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3)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做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4)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党支部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3)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小组党员的管理,具体组织和指导本小组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组织决议的贯彻执行。各党支部可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因素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会议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等;党小组要对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本小组活动开展情况,以保证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全面了解支部工作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议。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存档备查。
(4)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部分党课可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或学院党委实际情况,在学院党委范围组织进行。
1)上课时间:一般每学期至少上1次党课。
2)党课内容:党课要以党章、党规为基本教材,同时结合不同时期党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授课人可由学院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也可以由党支部组织党员通过观看远程教育的形式进行授课;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党支部会议记录》,年终存档备查。
3.民主生活会制度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党组织支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领导班子和支部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3)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员自查自找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的问题,多谈自我认识,多作自我批评;针对重点人和事开展互相帮助、互相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和制订集体和个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党支部要对重点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直至彻底解决问题。
4.思想汇报制度
(1)思想汇报是党员与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求得组织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也是党组织了解党员思想情况的重要途径。思想汇报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党员每年必须向党组织做一次思想汇报。
(2)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今后打算等。
(3)党员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是党员要求进步和对党组织的信任,党的组织要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循循善诱的给予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谈话制度
(1)党委、党支部要做到“五必谈”,即本单位党员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离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中遇到和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要谈话;对党员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
(2)除“五必谈”外,党组织还要定期同党员谈话,了解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一般每年和党员普遍谈话一次。
四、记录汇报
党委、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要有较详细的书面记载。党委要建立组织生活记录本;党支部的活动要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记录本应每年更换并长期保存。
1.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要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便于检查和监督。
2.每次会议、活动要记录时间、应到人员、出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和主要内容。
3.记录要及时,详略要得当,字迹要清楚,由专人保管和记录,所记内容应按项目要求,不得混记栏目。
4.党委组织部、党委要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每半年作一次检查,形成考查意见,作为考核评估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内容之一。
5.党委、党支部在每年年终工作总结时,向党委汇报组织生活情况及党员思想、组织状况。
五、具体要求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1.加强教育。要使党员懂得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认识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尤其要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党员如确有原因不能参加,必须向党组织请假。
3.注重效果。支部委员会对党的组织生活会内容事先要认真研究,每次会议有一个中心议题,并在会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组织生活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督促检查。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批评和帮助,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