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进驻动员会召开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10-21浏览次数:50

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021日下午,学校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进驻动员会在至静楼南楼519会议室召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领导班子及师生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孙华银主持。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付晓容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她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巡察监督的时代要求;端正工作态度,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行动自觉;聚焦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严明纪律规矩,大力塑造巡察监督的良好形象,高质量开展好巡察工作。

会上,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红娜同志宣读第四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第二巡察组组长李知明同志介绍了工作任务、总体安排、基本流程和纪律要求。

孙华银代表学院党委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如实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做到不隐瞒、不回避、不推诿。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巡察工作,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巡察2个月。巡察期间办公地点:致远楼516;专用办公电话:72791898;电子邮箱:csxc1@yznu.edu.cn;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长江师范学院党政办(巡察办)第二巡察组;在至静楼南楼设置巡察意见箱。此次巡察信访受理时间截至20241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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